3月3日,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及交警大队、城管局等部门在步行街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“春季攻势”普法宣传活动。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、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介绍等方式,向群众细致地讲解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办法和安全出行知识,呼吁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,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,不要出现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等情况。
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、安全头盔50个,有效增强了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。
一审:廖婕 二审:肖方仕 三审:霍强
责编:何湘柳
来源:炎陵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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